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布佛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4-20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经各区、各有关单位推荐、自荐和公开征求意见,我局决定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库,现公布第一批入库专家名单(见附件)。
入选的专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2015年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参与我市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评审、协助企业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协助企业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参与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及其他与环境应急有关的工作,并对个人业务行为和审查意见负责。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的调整。各有关单位可按照《佛山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继续向市环境保护局推荐专家人选,为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附件: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名单(第一批)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月12日
(联系人:梁启麟,联系电话:0757-83033489传真:0757-83281409,电子邮箱:yingjiban@foshane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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