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发表时间:2016-10-09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字号: ]            [打印]            [关闭]
  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结合省、市“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部署要求,从9月18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据近期检查情况,该区部分重点企业涉嫌存在排污许可证过期或未持有排污许可证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南海区环境保护局印发了《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检查企业持有排污许可证的情况,包括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限期等,并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及《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对符合持有排污许可证条件的,督促企业及时申领或换证;对企业存在涉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行为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如拒不改正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可根据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
站内搜索:
公务员邮箱登陆: @foshanepb.gov.cn
网站公安备案编号:200501A004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佛山市环境信息中心制作与维护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12号
办公电话:(0757)83382525 电子邮箱:foshanepb@foshanepb.gov.cn 粤ICP备15035135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29